黑龙江省以三项制度改革为抓手,在2022年,全省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竞争上岗比例达到78.11%,253户国企完成混改,吸引社会资本157.3亿元。三项制度改革具体指人事、劳动用工、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。以下是黑龙江省三项制度改革的一些具体措施:
- 管理人员能上能下:构建管理人员能上能下的人力资源内部竞争机制,通过目标竞岗、契约管理等方式,选拔有能力的人才,同时对未能完成任期目标的管理人员进行调整。
- 员工能进能出:建立健全以合同管理为核心、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市场化劳动用工制度,从严控制员工数量,规范新进员工录用程序和劳动用工合同,依法科学配置和有序退出,构建员工能进能出机制。
- 收入能增能减:进一步健全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,深化三项制度改革,将薪酬分配与岗位需求、业绩贡献、价值创造、能力素质以及考核结果紧密挂钩,持续加大中长期激励力度,有效调动人才干事创业积极性。
这些改革措施旨在提高国有企业的管理效率和市场竞争力,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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